中国民族医药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创刊于1995年,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中医药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卫生厅主办、内蒙古中蒙医研究所承办的我国唯一一份国家级综合性的民族医药学术期刊。本刊被国家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医文摘核心期刊,被国家认定为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应用媒体。主要刊登有关我国民族医药的理论探讨、临床报道、方药应用、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研究、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实验报告、教学经验、科研总结、历史文献、名医介绍、疗法介绍、文献综述及工作动态等。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